12/10研討會報名開始受理報名

2020-11-10

一、 申請資格:

(一) 通過103年專門領域醫檢師甄審者(證書有效期限至109年)。(若未於111年完成展延者,將被取消資格)*備註1。

(二) 通過104年專門領域醫檢師甄審者(證書有效期限至110年)。(若未於112年完成展延者,將被取消資格)*備註1


*備註1:依據本會專門領域醫檢師甄審辦法第六條,未能於證書到期日前完成證書展延者,若能於證書到期日後之一年內補足,仍得辦理證書展延;而經本會109年09月19日理監事會議決議,因新冠肺炎疫情因素,展延年限可再延一年。


二、 申請方式:一律郵寄書面資料申請。詳細資訊請參照展延申請書。


111年度專門領域醫檢師展延申請書(請點選下載)


三、 申請日期: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1年11月11日止,以寄件郵戳為憑。


*繼續教育訓練:

  依據社團法人台灣醫事檢驗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專門領域醫檢師甄審辦法第七條規定,申請專門領域醫檢師證書之展延,須持近六年內該專門領域相關專業繼續教育積分達72學分,且至少24學分為本會所審查通過之繼續教育學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