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財政部令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,於消費開立之「二聯電子發票」、「三聯電子發票」,不主動寄送,亦會將發票號碼上傳至政府平台。 或您可於出貨後24小時於【訂單查詢】中查閱訂單發票內容,相關資料請參考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。 目前消費開立之「三聯電子發票」為會員載具,尚未開放共通性載具選項。
因發票採用系統化自動開立,故一筆訂單對應一張發票,請恕無法分別開立多張。